标题:出租车司机讲故事 出处:张咔咔的珠宝眼 时间:Thu, 24 Jul 2008 22:45:33 +0000 作者:kaka 地址:http://zhangkaka.com/siji/ 内容: 今天打车回来,出租车司机跟我聊天告诉我他的经历。 有三个事情,也算是有点值得探讨的意思,也算是发人深省。大家一起来听听 第一个事情,曾经有个客人在后备箱丢了一个包,估计还蛮值钱的东西,随后客人根据出租车发票打电话到公司,找到了车的下落,然后司机抛开生意特地把包包给客人送回去。客人觉得理所应当,没有感谢司机,但是司机却因为这个事情,被公司罚了200元,据说这是上海市的规定,出租车司机有义务检查后备箱提醒乘客不要遗忘东西,司机说,自从那个事情以后,我学乖了,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,我就一口咬定没看到任何东西。我宁可偷偷把乘客的包扔掉! ——这就是不完善的策略会导致的恶性风气结果,司机也许曾经还是一个比较善良的人。司机说,这个社会,真得不能做好事。 第二个事情,在1999年的时候,有一个早晨,很多个司机在拉面店吃早饭。第一辆司机锁好了车去吃饭了,这个司机正准备去吃,小区里面出来一个老人正在吊盐水,簇拥着几个家属,要打车去医院,问司机走不走,司机说,我要去吃饭。那一溜车的司机其实可能都在饭店里。那家属打不到车,只好再叫120,结果120半小时以后才到,等老人送到医院,抢救不及时,死了。结果,家属要控告司机见死不救,司机上庭。法官最后判决,司机出于道德,赔偿老人1万人民币(那时候的1万相当于现在快要10万了),司机不肯,认为自己经济也不宽裕,结果不了了之。而同样的一件事情,也有另外一个司机遇到,那个司机被判决赔偿6万,强制执行。原因是那个司机比较老实。这个司机说,如果他一口咬定没有遇到这个病人,那么他也不会被判决罚款。 ——司机没有义务做医院和警察的事情,出租车是盈利工具,所以这种事情一般只能归结为道德问题,我想,法律无法解决。 第三个事情,司机的老婆的同学,是一个法官,曾经是评上的优秀法官,经手过一个案子,一个小伙子,被一个女孩子控告强奸,女孩子曾经有案底,做过卖淫,小伙子说,我给过她50元钱,所以不是强奸。这件事情,双方各执一词,案子搁置,法官担心无法审判,于是根小伙子谈,动之以情晓之以理,说你家也有姐妹之类的话,而且对小伙子说你承认了也没什么严重的结果,小伙子一时心软,认罪了,于是案子判决下来,小伙子要坐8年牢,这下子小伙子不服气上诉,来到那个女孩子的伙同卖淫的理发店取证,最后多数证人证明,原来是价格谈不拢,本来谈100元后来小伙子只给50,女孩子就控告他强奸。最后小伙子胜诉,该法官也因为诱供罪,被严重惩罚。优秀法官的帽子刚刚评上没多久,就被这样的一个案子给搅黄了。 ——法律可以解决的问题,实在是我们身边的问题中的太小的一部分。 Generated by Bo-blog 2.1.1 Release